在1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党委第3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的专题研讨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政治局首次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主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出了高质量,开出了好效果,为全党树立了标杆、做出了示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旗帜鲜明,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生动、语重心长,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全力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四风”,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带头树好廉洁自律“风向标”,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要以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实找准问题,高质量开好全校领导干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此前,学校党委下发的《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指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环节的工作。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1月中旬至2月底);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3月初至3月9日);三是对照党章标准和思想工作实际,查找突出问题(3月10日至3月15日);四是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月16日至18日);五是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3月19日至21日);六是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3月22日至27日)。
通知要求,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结合实际,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确定后,要提前向党委(党总支)报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学校各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